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年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抚养费一直给到被扶养人十八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的,扶养费计算期限为二十年;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扶养费计算期限;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支付五年生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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